各有关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专业建设,优化专业结构,依据《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行动方案(2025-2027年)》《江苏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动态调整实施细则(试行)》《江苏师范大学本科专业优化调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现就开展2026年度本科新专业申报及新专业预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锚定需求导向。学科专业需主动对接、服务国家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及产业升级需求,精准对接江苏省“1650”产业体系和徐州市创新产业集群,须以详实的人才需求调研数据、行业产业调研报告为支撑,作为增设专业的核心依据。
2.严守质量标准。增设专业须严格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基本要求,确保专业建设达到规范标准,保障人才培养基本质量。
3.立足办学特色。增设专业需紧密贴合学校办学定位与发展规划,以相关优势学科为依托,具备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方案,以及配套的师资队伍、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建立健全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各项管理制度。
4.聚力交叉创新。增设专业需面向社会新发展、科技和产业新变革,深化“新师范”“新工科”“新文科”建设,鼓励增设学科交叉融合型新专业,提升专业竞争力。
二、申报流程
(一)新专业申报
申报范围:2025年已完成教育部系统预备案的专业。
相关学院组织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1),填写要求已在申请表中备注;各学院须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新申报专业进行全面审议,形成正式审议意见后,提交至教务处审核;经学校本科教学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完成全国本科专业设置管理系统填报工作。所有正式申报的专业,须同步提交一份专项调研报告(内容涵盖人才需求、办学可行性、发展规划等核心内容)。
(二)新专业预备案
依据教育部相关工作要求,自2024年起须对申报专业提前一年进行预备案,二级学院根据专业建设规划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备案(申报)材料》(附件2),提交至教务处审核、遴选后,报学校本科教学委员会审议。
三、材料提交
请计划申报新专业或预备案专业的学院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认真评估增设专业的可行性,重点关注国控专业(专业代码后缀带K)、目录外专业的申报可行性(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相关材料,于6月12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须经专业负责人、分管教学院长、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提交至教务处205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6020230087@jsnu.edu.cn)。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56155。
教务处
2026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