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本科教育教改课题与教材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4-24浏览:11设置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江苏师范大学“十四五”第三批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教发〔2024〕11号)要求,我校“十四五”第三批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的教材建设类和课题建设类项目已进入结项阶段。为做好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一)本次结项验收范围为“十四五”第三批立项的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的教材建设类和课题建设类项目。

(二)未完成预期成果确需延期的,由项目主持人提出申请、学院审核,报教务处审定备案,最长延期时间为半年。教务处将于2026年12月30日前对“十四五”期间立项课题、教材进行清理。

二、教材建设类项目结项要求

(一)修订教材

1.正式出版的教材样书1本,及修订重印的版权页复印件;

2.教材使用情况说明,包含使用院校、使用时间、教学效果等。

(二)新编教材

1.正式出版的教材样书1本,或出版合同及出版进度证明;

2.教材使用计划或试用情况说明。

(三)新形态教材

1.教材电子版及数字化资源链接(含完整内容);

2.教材应用情况说明,如在线平台使用数据、教学应用证明等。

三、课题结项要求

课题类别包括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教学管理研究课题、课程思政研究专项课题、数字化改革研究专项课题,统一按重点/一般要求执行,不再单独区分专项。

一般课题结项须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含);重点课题结项须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高质量教学研究论文1篇(含)以上,同时提供以下成果之一(主持人须有署名成果):

1.形成研究报告(不少于5000字)并附应用证明;

2.开发教学资源,如教学案例库、课件、试题库等;

3.教学质量得到明显提升的佐证材料,如学生评教显著提高、同行评价等。

四、结项材料要求

(一)所有成果须与立项课题主题高度相关,且为立项后取得。

(二)成果须注明“江苏师范大学‘十四五’第三批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及立项编号。

(三)课题主持人填写《课题结题报告书》(附件1),同时提供真实、完整的成果支撑材料原件或清晰扫描件,包括论文原文(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等)、应用证明盖章页、资源使用记录、评教数据截图等,并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可追溯可验证。

(四)各学院对结项材料进行初审,提交《结项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并加盖学院公章。纸质材料于2026年5月9日前将上述材料送至教务处质量工程科(3#205室),电子稿发送至jyk@js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质量工程科联系,联系人:段似钰,电话:83656173(56173)。


附件:

1. 课题结题报告书.doc

2.结题情况汇总表.xlsx

3.教改项目延期申请表.docx


教务处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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