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修报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10-09浏览:1715设置

各学部(院):

根据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有关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修报名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1. 报名对象:在籍学生必修课考试科目尚未及格者。

2. 重修课程范围:本学期开设的课程。

3. 重修课程的审核:首先由教务处统一审核需要重修的所有课程,然后开课单位确定本学期可以重修的课程,其他不能重修的重修数据由开课单位删除。

4. 报名办法:登录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方法与补考报名方法相同,详见“教务信息”中“关于课程补考和重修报名的操作说明”。

5. 重修网上报名时间:1010日下午16:001017日上午9:00,逾期不报者,将视为放弃本学期重修机会。

6.本学期重修,13级、14级、15级学生按照80元/学分收取重修报名费(12级学生重修不收报名费),请13级、1415级学生提前在自己的中国银行卡(学校统一发放的缴学费专用卡)中存入相应的重修报名费用(报名费=重修学分×80元)。网报结束后,将于1017日从中国银行卡中统一划款。报名成功与否以是否成功划款为准,划款结果将于1018日下午公布在教务在线上,请各学院教务老师届时关注网上信息,并将结果通知本学院的学生。如划款不成功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重修机会,不补收费。

7.需在本学期刷新学分绩点的学生,请统一于1017日上午8:30-11:30到教务处考试科(泉山3#211室)登记报名(报名范围为本学期开课的课程,每生限报1-2门课程;报名费80元/学分,报名登记后将通过中行卡统一扣费,如划款不成功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机会),过时不候。

8.重修教学安排:除公共体育课外,原则上不单独开课,学生自学或自行跟班听课,如果单独开课将另行通知。

9. 重修的考试时间:跟随期末考试一同进行,具体的时间和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10. 为保证重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别提出以下三点要求:

认真组织学生上网核查个人成绩,以确保已修各门课程成绩准确无误。

切实组织好重修报名工作。各学院抓紧时间将本通知传达到各年级课程考试不及格的同学,尤其是即将毕业的每一个同学,以防出现漏报的现象。已经毕业的往届学生需要申请重修,请教务秘书单独处理数据。

各学院要督促参加重修的学生珍惜机会,自觉参加听课或自学,按时完成学业。

附件一:重修报名操作手册.doc

 

教 务 处

2016年10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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