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江苏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办事内容:包含休学、复学、退学、班级调整、留级、合作办学保留学籍、参军保留学籍等
办结时限:每周二、四集中办理(因异动与学生上课、考试和成绩息息相关,不建议学期过半后申请),即办即取。
办事流程:
1. 学生本人在“教务系统”提交学籍异动申请;
2. 所在学院教务秘书系统审核异动申请(重点审核生效学期、异动原因,复学后班级,特殊情况需学院出具情况说明并加盖行政公章);
3. 学生进入教务系统打印申请表(一式三份);
4. 所在学院分管领导审批纸质申请表;
5. 审批过的申请表加盖学院行政公章后至教务处审核办理。

注:1.学籍异动办理时间为每周二、四(其他时间不接收材料),即办即取,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 纸质申请表须从系统打印;
3. 每周四清理系统冗余数据,未提交纸质版的数据将一并清空;
4. 无学籍状态的学生申请复学时,请登录综合教务系统办理复学手续。
5. 学籍异申请表一式三份,办理后由学生,学院,教务处、各留存一份。
6. 异动学籍异动通知请根据抬头送至各相关单位。
第一联,送至各学院教务办公室。
第二联,学生本人留存。
第三联,送至财务处收费管理科。(泉山16#110)
第四联,送至各校区宿管中心。(泉山校区宿20#120,云龙校区学生公寓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