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协同提质计划专项课程和教材建设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2-16浏览:10设置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我校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工作,切实体现共建高校“协同提升”目标助力我校师范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公布江苏师范大学2024年协同提质计划专项课程和教材建设立项结果的通知》,校教务处决定于近期开展2024年校级协同提质计划专项课程和教材建设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依据

验收工作按《申报书》中填写的预期研究成果,结合立项要求进行。

二、验收程序

申请者填写相应结题报告书,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与结题材料一并交教务处。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类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三、结项材料

(一)课程建设结项材料

1.《江苏师范大学协同提质计划专项课程建设结项申报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所在学院盖章;

2.视频资源(格式为MP4或WMV格式,线上课程、线上线下混合课程、社会实践课程、思政课程、通识教育课程提供);

3.课程设计、教案或讲稿、作业批改、课后辅导等实物及记录材料等(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课程提供)。需提供全部课程设计、教案或讲稿的电子稿,不少于3节课的课程设计、教案或讲稿纸质稿。

(二)教材建设结项材料

1.教材编写说明,打印稿一份,不少于800字,由项目负责人撰写,所在学院盖章;

2.最终成果材料

1)已出版教材

提供样书 2本

已投入使用的教材需提供至少一个教学周期(如1个学期)的使用情况说明包括:使用课程名称、班级、学生人数、教学效果反馈,并加盖教学实施单位公章

2)未出版教材

提供教材书稿完整稿件(PDF电子稿即可):包括封面、前言、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

提供教材书稿的首章、末章、中间任意一章的打印稿,包括封面、前言、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

提供出版社出具的出版意向书。

四、其他

所有结项材料经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项情况汇总表》(附件3),于2026年1月4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语委办(3#202),电子版发送至165000598@qq.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结项清单.xlsx

               2.协同提质计划专项课程建设结项申报书.doc

              3.2024年协同提质计划专项课程和教材建设结项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5年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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