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9-26浏览:1780设置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7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切实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提前做好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培育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动员

各学院须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使全体师生能够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重要意义。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协调好毕业设计(论文)与就业等工作的关系,从时间安排、组织实施等方面切实加强和改进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的管理,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重心放在提高质量和培养学生实际能力上来,从而培养学生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所需的基本能力。

二、明确工作目标,注重过程与质量管理

(一)严格执行培养方案,明确工作内容

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在执行学校关于本科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强化和完善院级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化要求与管理,合理安排工作程序和进度,围绕选题、开题、教师指导、中期检查、论文定稿、评阅、答辩等环节,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二)强化指导教师责任意识,提高指导水平

1.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由学术水平较高、科研能力较强、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并具有讲师(或硕士)及以上职称(或学位)的教师担任。各学院要统筹考虑、安排好教学工作,将最强的师资力量投入到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中去;要有意识地形成高水平指导教师与优秀学生的搭配,从选题开始就做好冲击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团队的培育和准备。

2.高级职称的教师原则上都须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每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的人数一般不得多于10人;要确保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在数量和质量上满足要求。

3.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要进行必要的指导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提高指导教师的指导水平。随时了解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指导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三)加强选题管理,提高选题质量

在选题环节,把好“选题”关。各学院应组织指导教师认真研究、拟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可以针对基础理论和学术问题进行探讨,更应该注重结合科技生产和社会生活的实际问题进行研究,切实做到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

(四)增强质量意识,做好过程监控

1.各学院应加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研究力度,根据各自学科、专业特点,探索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新模式,创造性地开展院级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工作。

2.加大检查力度,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监控,重点检查学风、工作进度和教师指导情况,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序推进。

三、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管理,便于各学部(院)统一开展选题等工作,大校与科文学院本科生共同使用江苏师范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毕设系统”)。

(一)2017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1.未选题学院:请相关学院组织落实2017届本科生“毕设系统”选题工作,操作方法详见“毕设系统”通知公告。

2.已落实选题学院:学院可根据毕业设计(论文)模板,填写相关信息,由教务处统一导入“毕设系统”,无须再次选题。或通过“毕设系统”由指导教师指定选题。

请相关学院于1030日前落实安排选题,否则后续“毕设系统”流程无法操作,未在“毕设系统”操作相关流程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无法录入本科生综合管理系统。请各学院及时制定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按照时间节点安排开题、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评阅、答辩等相关工作。

(二)从2017届本科生起,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电子归档工作将于每年615日前完成。620日起启动下一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等工作。

(三)2016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电子材料归档

请各学院及时做好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电子材料归档工作。

四、学术不端检测工作

为规范学位论文管理,引导学生科学引用文献资料,杜绝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中的抄袭、篡改等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学校决定继续使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PMLC)”进行检测。

1.检测范围

2017届所有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2.检测步骤

分初测和复检。初测由学院组织完成,检测结果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复检由教务处组织,学校将对2017届各专业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随机抽取检测和拟推荐省优、校优毕业设计(论文)全部检测。

3.检测要求

word文档格式提交电子版,文件名以“学院-学号-姓名”格式命名。参加检测的毕业设计(论文)必须内容完整。

4.检测标准

参加答辩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总文字复制比”应控制在25%以内,不达标的毕业设计(论文)不予参加答辩。申请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总文字复制比” 应控制在15%以内;申请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总文字复制比”应控制在10%以内。

5.检测结果处理

1)学院在组织答辩前须对全院所有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测,对未符合要求的毕业设计(论文)原则上再给予一次检测机会,如仍未通过检测的学生须延缓答辩,待通过检测后方可答辩。

2)对检测结果如有异议,由学院负责组织对相关论文进行进一步的审查和认定,经审核后确定为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学生进行修改,并经指导教师同意、学院审定后才能参与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3)初次检测结果为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不得评为优秀。

4)毕业设计(论文)电子档检测版本必须与提交的答辩纸质版本一致,否则取消答辩资格。抵制投机取巧不诚信行为。

由于网上检测手段只是辅助检查手段,上述标准不作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水平认定的绝对标准,只能作为学生学术水平和诚信度认定的参考依据。希望广大教师在指导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恪守职责,严格把关。

五、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

各学院应组织相关人员根据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标准,专题研究如何冲击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团队,构建优良的师生毕业设计(论文)团队,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为2017届江苏省毕业设计(论文)评优工作做好培育工作。

请各学院于1230日前将2017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纸质版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泉山校区3#202室),电子稿发送至sjk@jsnu.edu.cn。联系电话:83403043

附件:

1.江苏师范大学导入论文选题模板.xls

2.论文系统手册(通用版).rar

3.论文系统手册(我校部分截图版).rar

教务处

2016926


同栏目信息

热点信息

Copyright © 2004-2015 江苏师范大学教务部版权所有 访问旧版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 邮政编码:221116 电话:0516- 83403067 E-mail: jwc@js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