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公共课程教学材料专项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5-11-14浏览:11设置

各公共课开课单位:

为迎接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现场考查,提高师范认证专业中期目标考核成效,根据学校工程教育认证、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安排,教务处将对公共课程教学材料进行专项检查。具体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28日—12日(第14周)。

二、检查对象

1.工程教育认证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和师范认证中期检查专业(学前教育、英语、历史学)近三年(2023年春季学期—2025年春季学期)开设的公共课程。

2.涉及相关开课单位如下:

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体育学院、人工智能与计算机学院(智慧教育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三、主要内容

重点检查相关专业近三年公共课程的教学大纲、课程考核材料(考试课程和考查课程)和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等材料,具体检查要求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1.请各相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提前做好准备。

2.专项检查结束后,根据反馈的具体问题,及时做好整改工作。

联系人:张志华 杜赛娟 联系电话:8365615983656997

附件:公共课程教学材料检查内容及要求.xlsx


教务处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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