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29日-7月4日的期末考试巡视中,发现有个别学院监考教师不到位、监考不认真、考生考试违纪作弊。具体情况如下:
7月1日上午泉山校区22#-407考场,音乐学院安排的1位教考教师开考20分钟后仍未到达考场监考;
7月3日上午泉山校区17#-304考场,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安排的1位监考教师一直低头看手机;
7月4日下午泉山校区17#-505考场,商学院安排的1位监考教师在考场外接打电话;
7月4日下午,泉山校区17#-601《物流仓储管理》考场,商学院14商121班有1名考生夹带与考试有关的材料,被巡视人员发现。
在巡视中还发现有个别考场监考教师不查验学生证件,不提醒考生将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面上备查。请相关学院对未按时到场监考的老师要查明原因,严肃处理;对监考不认真的老师,要严肃批评,认真教育。
教务处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