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相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17〕5号)的规定,经杨颖本人申请、教务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报请校领导审批,认为该生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转学的标准,同意该生转出我校,公示时间为2019年5月7日至5月11日。现公示期满,无人提出异议。
教务处
2019年5月14日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相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17〕5号)的规定,经杨颖本人申请、教务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报请校领导审批,认为该生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转学的标准,同意该生转出我校,公示时间为2019年5月7日至5月11日。现公示期满,无人提出异议。
教务处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