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的期末考试巡考中,巡视组发现还存在以下问题,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在后续考试中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1月10日上午泉山校区17#-100A考场,法政学院《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课程考试中,学院教学管理人员试卷份数准备不足,影响6名考生正常考试;
1月13日上午泉山校区5#-303(教科院)、8#-J102(商学院)、J202(测绘学院)考场,监考教师清场不彻底,考生桌洞内留有手机;
1月13日下午泉山校区8#-J103考场,商学院14商21班《货币银行学》课程考试中,有1名考生考试作弊,被监考教师发现;
1月13日下午泉山校区17#-503考场,教科院安排的一名监考教师在考场看书。
教务处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