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公示

时间:2019-03-19浏览:2583设置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相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17〕5号)的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教育科学学院考核,教务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报请校领导审批,认为该生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转学的标准,同意该生转我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3月19日至3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邮件、来访等方式实名向教务处学籍科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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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省

高校

专业

王馨冉本科2018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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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3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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