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院):
为了确保毕业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本学期毕业班相关教学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1.课程考试:专业课考试(含重修)时间为5月4日至5月15日,公共课考试(含重修)时间为5月16日至5月17日;
2.毕业论文答辩:毕业论文答辩工作于5月31日前结束;
3.成绩录入:6月2日前将所有课程成绩录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包括军训、实习、社会实践、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课程成绩);
4.毕业资格审核材料:6月9日前将毕业资格审核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学籍科。
以上工作时间紧、要求高,务请各教学单位的领导及教务人员认真对待,细致安排,确保毕业班教学工作顺利完成。
教 务 处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