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推荐2015年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时间:2015-05-12浏览:2494设置

各学部(院):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申报的通知》(苏教办高〔20154号)文件,我校下发了《关于开展校第六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暨推荐申报2015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教发〔20153号)和关于印发《江苏师范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师大教〔20126号)文件要求,在学院初评推荐的基础上,教务处共收到项目申请书206项,经组织专家审核、评议,最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评审结果,拟推荐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重点项目40项、重点自筹29项、一般项目20项、指导项目25项和校级项目90项(见附件1),其中重点项目和重点自筹69项由省教育厅推荐教育部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遴选,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教务处反映。

公示时间:512日—514

联系电话:0516-83403043

联系邮箱:sjk@jsnu.edu.cn

附件:

1.拟推荐2015年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评审结果公示.xls

2.专业门类目录(本科).doc

教务处

2015512

具体拟推荐为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项目复整要求:

拟推荐为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项目,请相关学院组织指导教师和项目组成员对申请表进行认真修改,并按以下要求上报申报材料:

一、网上申报

1.各相关学院已初步完成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网站填报,初步填报,须网上申报,请登录“江苏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智能管理系统”(网址:http://sjjx.jsnu.edu.cn/cxxl/),请根据公示项目类型结合(二、平台修改申请表要求)修改申报内容,并将电子版申请表上传至平台。此项工作请于513日中午12点前完成。请调整好字体等内容,请务必美观、大方。

2.为方便交流学习,请项目负责人加入qq群(江苏师大大创交流2015229583020

二、平台修改申请表要求

1.选择填报类型

根据公示文件,进入平台修改项目推荐类型,重点项目、重点自筹项目、一般项目和指导项目、校级项目。

2.项目所属一级学科的填写:

正确填写项目申请表第二页中项目所属一级学科。如:项目属于化学类,则选择所属一级学科为理学,二级学科为化学类;如项目属于化工与制药类,请选择所属一级学科为工学,二级学科为化工与制药类。认真选择后填写。

具体参考见附件2,请务必填写准确。

3.项目实施时间:

所有项目实施时间务必填写为:起始时间201551,完成时间:201751日(由学校后台统一设置)

4.项目简介:

请语言简练,控制在100字以内。

5.申请人和申请团队信息填写

申请人或申请团队,年级填写(如:2011级,填写2011级);所属学院/专业(所属学院可简写,如物理电子与工程学院可简写为“物电学院”,专业以教务系统的专业名称为准)。

6.经费预算:

请暂时按以下经费预算,具体项目经费等教育部、教育厅评审后,各项目的具体经费再另行公布。

重点项目(含重点自筹项目):具体预算金额见附件1(财政拨款10000元,校级资助10000元)。

一般项目:财政拨款3000/项,校级配套3000/项;

指导项目:校级资助标准3000/项;

校级项目:校级资助标准800/项;

7.预期成果:

请按新的预算经费金额调整项目的预期成果,不要出现“争取发表等字样”。

重点项目:

须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在核心以上期刊至少发表论文1篇或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或申请专利一项。

重点自筹项目和一般项目:

须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至少2篇;

指导项目:须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在省级期刊上发表论文至少1篇。

特别提醒:

1)重点项目结题成果:必须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发表一篇省级以上期刊,同时如以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发表高水文章SCIEICSSCi等刊物1篇,可认定为2篇省级期刊。

2)结题成果:如以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发表核心期刊1篇,可认定为1篇省级期刊。

3)如项目评为校级项目,但结题成果学生为第一作者发表SCIEI等论文,可再给予1000-3000元经费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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