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试行)》(苏师大教〔2020〕6号)规定,本学期学业预警安排如下:
一、学业预警流程
1.筛查学业预警对象,不及格课程门次和学分均为补考后统计,每学期补考结束后一周内,各学院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学业情况进行审核,学院教务部门确定预警名单。
2.下达预警通知书,并填写《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处理结果汇总表》,学院(部)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
3.警示谈话与学业帮扶,学院(部)学工部门安排专人对被预警学生进行警示谈话,协助教务部门采取补救与帮扶措施,帮助学生完成学习计划。
4.联系被预警学生家长,与被预警的学生家长进行电话沟通或面谈,请家长配合学院督促学生完成学业。
5.建立学业预警管理档案,预警教育过程须有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经学生本人签字存档。
二、需准备的相关材料
1.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书
请学院按(部)照要求在9月24日前下达学业预警通知书,通知书的存根联和家长回执联由学院(部)留存。
2.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处理结果汇总表
请学院(部)按照要求在10月9日前上交学业预警处理结果汇总表(领导签字+学院(部)公章)到教务处教学运行与实践科,汇总表电子稿发到2278443215@qq.com邮箱。
3.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帮扶指导记录表
学院(部)为每位被预警学生建立学业帮扶档案,记录帮扶过程,包括约谈时间、地点、内容、学业指导情况以及帮扶效果等,并将《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书》《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帮扶指导记录表》和学生成绩单等相关资料存入学生帮扶档案。学业预警帮扶记录表学院(部)留存。
三、特别提醒
1.学业预警过程管理借助教务系统进行,实际的预警结果和教务系统不一致的需要特别标注并说明情况。
2.请学院务必确认学生家长地址和电话的真实性,安排专人,下达书面预警通知书,并与被预警的学生家长进行电话沟通或面谈,请家长配合学院(部)督促学生完成学业,学院(部)保留沟通的过程材料。
3.需要降级或退学的学生请在2026年10月9日完成学籍异动。
4.重点关注毕业班学生的学分修读情况,按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要求及学位授予条件,进行毕业、学位授予资格预审核,对可能影响其正常毕业及学位申请资格的情况给予提醒和警示。建议积欠学分超过12个学分的学生选择延缓毕业(降级学习)。
学业预警坚持“以生为本,重在帮扶”原则,加强学院(部)与学生及家长之间的沟通,多方协作,适时引导,对学生的学习和学业情况进行督促和警示,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3656161
教务处
2026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