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于近期召开,请各学院统计本院2016届本科毕业生申请补授学士学位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补授:
1.2016届获得结业证的毕业生,已返校重修相关课程,并已换取毕业证且符合我校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
2.2016届获得毕业证但因外语成绩不符要求未取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在2016年6月的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中,外语成绩已经达到校学士学位授予标准,且符合学士学位授予的条件者。
以上情况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各分学位委员会出具书面报告,统一报至教务处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审核。
请各学院务必于
教务处